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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走进了婚姻爱情也走到了终点;也有人说婚姻的最高境界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是爱情的归属,而不是爱情的终点。
而我的观点是:婚姻是婚姻,爱情是爱情,婚姻跟爱情没关系。
首先这个话题里面包含了两个关键词:婚姻,爱情。
到底什么是婚姻呢?冰点查了下资料了解了一二,这里引用异端来自网络的解释: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以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制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就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姻亲。
那么爱情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网上输入“爱情”两个字,一下冒出一排一排的信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答案都有。记得曾经有位哲人说过:爱情是什么?问一千个人会有一万个答案,穷尽平生,最后却一无所获,就算我们把这世界所有的问题都发现都解决,也无法回答什么是爱情!尽管如此,但鄙人是个唯物论者,一向支持马克思老人家的观点,他说:一个人对另一位异性发自内心的真挚仰慕和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的感情,就叫做ài情。考虑到马老先生在世时同性恋尚未流行,那么我们现在就把“异性”两个字去掉,得到一个大概的定义:爱情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发自内心的真挚仰慕和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的思想感情。
说一千到一万,我们得出一个最常识的结论:爱情与婚姻根本没有必然联系。通俗一点讲:有婚姻,不一定有爱情;有爱情,同样可以没有婚姻。“爱情”根本不需要“婚姻”来承诺“婚姻”也根本无法约束“爱情”的生与灭!所谓婚姻,只是我们传统文化中对“终身伴侣”的习惯性称呼罢了。包括现在的婚姻法,只不过是国家为了规范社会秩序,规范道德行为,用以约束人们行为的法律文件而已。注意:这里只能约束人们的行为,但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约束不到任何人的感情。所以只有“重婚罪”但绝对不会“重爱罪”由此可见“婚姻”只是我们自己强加给爱情的一个桎梏!
既然婚姻跟爱情没多大关系,根本就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概念,那么我们还怎么能说婚姻是不是爱情的终点呢?
现在我们先避开“爱情到底需不需要婚姻来承诺”这个话题,姑且同意“爱情的目的就是婚姻”的说法。再来看看婚姻和爱情的关系。
现在我们先来一个假设,不管男女,假设你们要找个人结婚,那么要考虑哪些问题?先别急着掰手指,再强调一遍:是结婚,不是恋爱找朋友。
现在的你是否要沉思一下了,需要什么呢?不管你究竟需要什么,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一个能给你幸福的人来结婚,那么什么才是幸福的标准呢?或者说幸福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两方面:精神,物质。
我先来分析我自己的观点。冰点认为,两个并不讨厌的或者陌生的人之间,培养感情产生爱情是绝对可能的,但是要在两个均没有办法解决温饱问题的人来培养个面包出来,这个可能难度就有点大,毕竟没有人高尚到饿着肚子谈恋爱。所以我认为:影响婚姻的因素很多,但是否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能否给你带来舒适的生活是重中之重。
当今社会,爱情在泛滥,只要你想要,不管贫富都能拥有。但婚姻却是一个奢侈品。不管两个人多么相爱,没有物质保障的爱情,是走不远的,当然,没有物质保障的婚姻,最终也会以悲剧收场。
所以,我们可以只恋爱不结婚,也可以先结婚再恋爱。
爱情是以精神倾慕为前提,而婚姻是以物质保障为基础。
不管怎么说,爱情跟婚姻就是没关系!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走进了婚姻爱情也走到了终点;也有人说婚姻的最高境界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是爱情的归属,而不是爱情的终点。
而我的观点是:婚姻是婚姻,爱情是爱情,婚姻跟爱情没关系。
首先这个话题里面包含了两个关键词:婚姻,爱情。
到底什么是婚姻呢?冰点查了下资料了解了一二,这里引用异端来自网络的解释: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种说法: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以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制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就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姻亲。
那么爱情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网上输入“爱情”两个字,一下冒出一排一排的信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答案都有。记得曾经有位哲人说过:爱情是什么?问一千个人会有一万个答案,穷尽平生,最后却一无所获,就算我们把这世界所有的问题都发现都解决,也无法回答什么是爱情!尽管如此,但鄙人是个唯物论者,一向支持马克思老人家的观点,他说:一个人对另一位异性发自内心的真挚仰慕和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的感情,就叫做ài情。考虑到马老先生在世时同性恋尚未流行,那么我们现在就把“异性”两个字去掉,得到一个大概的定义:爱情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发自内心的真挚仰慕和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的思想感情。
说一千到一万,我们得出一个最常识的结论:爱情与婚姻根本没有必然联系。通俗一点讲:有婚姻,不一定有爱情;有爱情,同样可以没有婚姻。“爱情”根本不需要“婚姻”来承诺“婚姻”也根本无法约束“爱情”的生与灭!所谓婚姻,只是我们传统文化中对“终身伴侣”的习惯性称呼罢了。包括现在的婚姻法,只不过是国家为了规范社会秩序,规范道德行为,用以约束人们行为的法律文件而已。注意:这里只能约束人们的行为,但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约束不到任何人的感情。所以只有“重婚罪”但绝对不会“重爱罪”由此可见“婚姻”只是我们自己强加给爱情的一个桎梏!
既然婚姻跟爱情没多大关系,根本就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概念,那么我们还怎么能说婚姻是不是爱情的终点呢?
现在我们先避开“爱情到底需不需要婚姻来承诺”这个话题,姑且同意“爱情的目的就是婚姻”的说法。再来看看婚姻和爱情的关系。
现在我们先来一个假设,不管男女,假设你们要找个人结婚,那么要考虑哪些问题?先别急着掰手指,再强调一遍:是结婚,不是恋爱找朋友。
现在的你是否要沉思一下了,需要什么呢?不管你究竟需要什么,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一个能给你幸福的人来结婚,那么什么才是幸福的标准呢?或者说幸福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两方面:精神,物质。
我先来分析我自己的观点。冰点认为,两个并不讨厌的或者陌生的人之间,培养感情产生爱情是绝对可能的,但是要在两个均没有办法解决温饱问题的人来培养个面包出来,这个可能难度就有点大,毕竟没有人高尚到饿着肚子谈恋爱。所以我认为:影响婚姻的因素很多,但是否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能否给你带来舒适的生活是重中之重。
当今社会,爱情在泛滥,只要你想要,不管贫富都能拥有。但婚姻却是一个奢侈品。不管两个人多么相爱,没有物质保障的爱情,是走不远的,当然,没有物质保障的婚姻,最终也会以悲剧收场。
所以,我们可以只恋爱不结婚,也可以先结婚再恋爱。
爱情是以精神倾慕为前提,而婚姻是以物质保障为基础。
不管怎么说,爱情跟婚姻就是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