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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铿~铿~
齐整的步伐,洪亮的声音,矫健的身姿。
清晨,圣诺城,贝尔诺大道上,五组方阵按序排列,每组五列十二排,组组前后相接,衔为长龙,气势汹汹地往南而去。
清一色的银白盔甲,黑色长矛,背负大剑,但凡城中之人见到,都能叫出这支队伍的名号:
银色利刃。
圣诺城五大家族之一,盖斯家族族长,豪威斯·盖斯的亲卫队。
这支队伍,称得上是盖斯家族实力的象征。全军300,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五大军长,尽是武爵,其余众人,全部勇者。
平日里,几乎不见他们全员出动过。
然而今天,那个男人,那个走在队伍最前面的男人,一身蓝白盔甲的中年男子,却带领着他们奔赴南城。
一时间,城内谣言四起,议论纷纷。
“诶,你们听说了没,盖斯家族的那个祸害嗝儿屁了,连尸体都找不到呢。”
“当真?不可能吧,在这圣诺城,谁敢动他。”
“当然是真的,你没看见吗,那个……那个穿蓝白盔甲的男人就是豪威斯族长,这支队伍是他的亲卫队‘银色利刃’。你想,
连他们都出动了,还能有假?”
“真神在上,谁这么嚣张,敢在圣诺城杀人,杀的还是那个祸害,这下有好戏看了。”
“走走走,咱们也去看看……”
“你去吧,我可不想死,那种层次的交锋,你我这种三阶渣渣,最好是有多远跑多远。”
耳中听着这些流言蜚语,豪威斯·盖斯心中一阵绞痛。身为盖斯家族之主,他从没想过,自己也会有经历丧子之痛的一天。
真神保佑,想他辛苦百年,才在年届九十之数喜得一子,原本还想着靠他开枝散叶。
谁料到,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人间至哀。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那个儿子不堪其用,可称大恶,深为圣诺城民众所憎。
但一直以来,因他的强势,以及盖斯家族的实力,无人敢伤他儿子一根汗毛,哪怕是同为五大家族的其他四家族。
众所周知,
大陆上,普通人族的寿命,一般都在100到150岁之间,几乎只有王者才能打破这个极限。
天可怜见,别看他外表年轻,如果不能趁这几年进入四星王者境的话,他恐怕将止步于此。到时候,只剩下几十年好活的他,
将没有机会为自己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
所以他一直放任儿子欺男霸女,反正出了事有他兜着,只要他乖乖儿听话,早日给自己多生几个孙子就成。
可这一切,都在昨天下午破灭了。
他的儿子,据说被人打成了渣渣,连一箩筐灰灰都收不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他先是觉得荒谬,继而一阵恐惧,再然后,他亲自带人赶到了事发现场。
果然,呈现在他眼前的只有一片空地,以及满地骨灰。另外,一窝食腐虫,正津津有味地吞吸着那片骨灰,贼欢乐的样子。
凭着神奇的父子感应,他能感觉到内心的悸动,就好像,他的儿子,正躺在那尘埃间唤他老子。
那一刻,几十年未曾流泪的豪威斯族长,流下两行老泪。
夜幕之下,他咬破嘴唇,向儿子起誓,一定会找到凶手。
这不,天不亮他就带着忙活了一夜的银色利刃,赶往了嫌疑人的所在。据说,他儿子是在与三个外地人发生争执后才失踪的。
而那三人,如果消息不差,应该正在剑歌佣兵团。
剑歌……哼,杀子之仇,谁来也不行。畜生,我要你们凄凄惨惨戚戚。
怀着这样的念头,老豪威斯一脸煞气,满目寒冰,一言不发地驾驭着坐骑,朝剑歌佣兵团总部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剑歌佣兵团,剑塔之内,一处专用的会议室中。
椭圆形的长桌边,围坐十道华丽身影,各负铠甲,银白红绿,各色尽有。不过,最显目的,还是位于首座的那道金灿灿的身影。
他们正是剑歌佣兵团的十大天行者,也是该团的核心实力。
八位队长,两位团长。毫不夸张地说,在众多一流佣兵团中,剑歌佣兵团能有今日的地位,完全是因为这十位天行者的存在。
若非至今没有王者出现,以剑歌佣兵团的高层实力,早就可以荣登超一流的领域了。
不过,如今正有一个天大... -->>
铿~铿~铿~
齐整的步伐,洪亮的声音,矫健的身姿。
清晨,圣诺城,贝尔诺大道上,五组方阵按序排列,每组五列十二排,组组前后相接,衔为长龙,气势汹汹地往南而去。
清一色的银白盔甲,黑色长矛,背负大剑,但凡城中之人见到,都能叫出这支队伍的名号:
银色利刃。
圣诺城五大家族之一,盖斯家族族长,豪威斯·盖斯的亲卫队。
这支队伍,称得上是盖斯家族实力的象征。全军300,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五大军长,尽是武爵,其余众人,全部勇者。
平日里,几乎不见他们全员出动过。
然而今天,那个男人,那个走在队伍最前面的男人,一身蓝白盔甲的中年男子,却带领着他们奔赴南城。
一时间,城内谣言四起,议论纷纷。
“诶,你们听说了没,盖斯家族的那个祸害嗝儿屁了,连尸体都找不到呢。”
“当真?不可能吧,在这圣诺城,谁敢动他。”
“当然是真的,你没看见吗,那个……那个穿蓝白盔甲的男人就是豪威斯族长,这支队伍是他的亲卫队‘银色利刃’。你想,
连他们都出动了,还能有假?”
“真神在上,谁这么嚣张,敢在圣诺城杀人,杀的还是那个祸害,这下有好戏看了。”
“走走走,咱们也去看看……”
“你去吧,我可不想死,那种层次的交锋,你我这种三阶渣渣,最好是有多远跑多远。”
耳中听着这些流言蜚语,豪威斯·盖斯心中一阵绞痛。身为盖斯家族之主,他从没想过,自己也会有经历丧子之痛的一天。
真神保佑,想他辛苦百年,才在年届九十之数喜得一子,原本还想着靠他开枝散叶。
谁料到,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人间至哀。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那个儿子不堪其用,可称大恶,深为圣诺城民众所憎。
但一直以来,因他的强势,以及盖斯家族的实力,无人敢伤他儿子一根汗毛,哪怕是同为五大家族的其他四家族。
众所周知,
大陆上,普通人族的寿命,一般都在100到150岁之间,几乎只有王者才能打破这个极限。
天可怜见,别看他外表年轻,如果不能趁这几年进入四星王者境的话,他恐怕将止步于此。到时候,只剩下几十年好活的他,
将没有机会为自己培养出合格的接班人。
所以他一直放任儿子欺男霸女,反正出了事有他兜着,只要他乖乖儿听话,早日给自己多生几个孙子就成。
可这一切,都在昨天下午破灭了。
他的儿子,据说被人打成了渣渣,连一箩筐灰灰都收不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他先是觉得荒谬,继而一阵恐惧,再然后,他亲自带人赶到了事发现场。
果然,呈现在他眼前的只有一片空地,以及满地骨灰。另外,一窝食腐虫,正津津有味地吞吸着那片骨灰,贼欢乐的样子。
凭着神奇的父子感应,他能感觉到内心的悸动,就好像,他的儿子,正躺在那尘埃间唤他老子。
那一刻,几十年未曾流泪的豪威斯族长,流下两行老泪。
夜幕之下,他咬破嘴唇,向儿子起誓,一定会找到凶手。
这不,天不亮他就带着忙活了一夜的银色利刃,赶往了嫌疑人的所在。据说,他儿子是在与三个外地人发生争执后才失踪的。
而那三人,如果消息不差,应该正在剑歌佣兵团。
剑歌……哼,杀子之仇,谁来也不行。畜生,我要你们凄凄惨惨戚戚。
怀着这样的念头,老豪威斯一脸煞气,满目寒冰,一言不发地驾驭着坐骑,朝剑歌佣兵团总部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剑歌佣兵团,剑塔之内,一处专用的会议室中。
椭圆形的长桌边,围坐十道华丽身影,各负铠甲,银白红绿,各色尽有。不过,最显目的,还是位于首座的那道金灿灿的身影。
他们正是剑歌佣兵团的十大天行者,也是该团的核心实力。
八位队长,两位团长。毫不夸张地说,在众多一流佣兵团中,剑歌佣兵团能有今日的地位,完全是因为这十位天行者的存在。
若非至今没有王者出现,以剑歌佣兵团的高层实力,早就可以荣登超一流的领域了。
不过,如今正有一个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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