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信_分卷阅读_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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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霎紫明嫣】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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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分手信
作者:蓝色的奥斯汀
文案
这辈子颂颂写过三封分手信。
第一封写给完美男神大师兄范羽,可惜她不记得写了什么。
第二封写给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阿深,可惜她根本不记得写过。
至于第三封,呵呵,又和第二封有关。
这是一个渣男的全盛时代,每次分手,都是心口一道疤痕。不断遇到不对的人,而不对的人才让你难忘,这就是宇宙对我们的安排。或许生命和爱情永远不会是我们期盼的样子,唯有努力地遗忘。但也有可能,这一千次错误的相遇,只是为了等待下一次对的相逢。
友情提示:本文非虐渣,非破镜重圆,我觉得是个泪中带笑的治愈文,只有小情小爱,木有荡气回肠。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爱情战争
主角:┃配角:┃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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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楔子
深:
这封信写在离别之际。
窗外刚刮起大风,暴雨将至,我知道你正在来的路上,可是我还是决定先走一步。有些话很难当面讲出口,比如我爱你,又比如再见。
三年说长不长,原来对我们来说,还是太长了。我一直以为美好的初恋,我们和别人是不同的,毕竟携手度过纯真的校园生活,一起走过徽杭古道,一起看过山顶的星空。那一年我迷路在校园的十字路口,你跑过来捡球,扒开我的地图问,同学,需要帮忙吗?那时候我惊叹世界是何等奇妙的存在,恰好我迷路在那个路口,你又恰好跨越大半个地球路过那里。
可是最后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三年说短也不短,我们算是彼此了解。记得那次你去美国探亲,回来后我开玩笑地问,玩得好吗?有艳遇没?你不回答。有句话叫whathappensinlasvegasleavesinlasvegas。可是你看,我了解你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同样了解。我不能不注意到,你心不在焉的眼神,身上陌生的香气,不愿让我听到的电话。呵呵,这三年来,谢谢你教会我许多。
最后先说分手的是我,三年过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是你的,天空是你的,阳光是你的,所有的天气,或晴或雨,或喜,或悲,整整三年,我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是属于你的,所以我挥一挥衣袖,什么也带不走。
分手那天你问我,我到底爱不爱你。真是始料未及,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这样问。以前执着地问你爱不爱我的人总是我。没空搭理我时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当然爱啊。大部分时候你会调侃地笑:“可以说真话吗?”
你心底的真话,我一直以为我是知道的。知道并不代表明白,时至今日,我想我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与我来说是光,是空气,是一切美好的存在。与你,是责任,也是负累。
所以你问我,分手是不是因为不爱你了,那样诚恳的眼神,一心想挽回的态度,我唯有一声叹息。其实我是想问的,可以说真话吗?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可惜我也有我存在的意义,不想成为负累,任何人的负累。
所以,呵呵,还是算了吧,我们。有人说过,爱情象巴士,不论你如何呼喊,该离开时也不会为你停留。
那么,在我收拾行李离开这里之前,让我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回答你的问题。你问我到底还爱不爱你,这是我的回答:对不起,我不爱你。
第2章我们都有小秘密(1)
wedanceroundinaringandsuppose,
butthesecretsitsinthemiddleandknows.----robertfrost
我们兜圈舞蹈,心怀揣测,
秘密其中静坐,早已知晓。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鲁颂颂那天绝不会从书架上选这一本书。
事实上那天春光明媚,晴空十里,是个十分适宜出门面试的日子。她穿好黑西装,手提文件袋,在镜子里审视自己,觉得一切无虞,才登上自己仅有的一双高跟鞋打算出门。
临出门那一霎那,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可她突然想到,地铁上大半个小时,应该很无聊吧,所以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
恰好是这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文豪马科斯所著的《百年孤独》,英文译本。
面试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她知道自己资历不够。某知名跨国软件企业在中国办一个云计算的研讨会,请了美国著名专家来讲座,需要找个同声传译。她一个彻头彻尾的文科生,翻译专业,也有过会议翻译的经验,不过“云计算”什么的,对她来说真是如“浮云”一般的存在。
面试官三人小组在会议室里坐了一列,为首那个是圆头圆脑的中年男人,和蔼可亲地翻着她的简历,用英文问:“鲁小姐,哦,翻译学院硕士在读,请问过去有没有做过科技类的翻译工作?”
“没有。”她实事求是地回答,又连忙补充:“不过我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以前几次会议翻译之前也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但我都在会议前补读文献了,最后也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我相信这一次我也能胜任。”
那个姓赵的面试官微微点头,换他边上的年轻女人问:“鲁小姐还在念书,学习一定很紧张吧?补读文献需要花大量时间,你为什么会对这次的工作这么感兴趣呢?”
“呃……”颂颂顿了一顿。为什么?十个人应征工作九个人是为了钱吧?说实话她委实讨厌这种明知故问,还要求大家撒谎的问题,所以想了想,说:“我看中了一个照相机镜头,可又不想问我爸爸要钱。大家不是都说嘛,‘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所以要努力工作。”
面试是全程英文对话,她忽然冒出一句中文的“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一时间大家都笑起来。
面试就在这样愉快的气氛里结束。颂颂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走人,包括那本在地铁里翻了翻的《百年孤独》。记得大学时候她对这本书十分着迷,来来回回读了有六七遍,最后还想用魔幻现实主义为题来做毕业论文。那时候她还在读本科英语系,一眨眼三年过去,书里的内容竟然忘了大半。
她当然也不记得,书里夹了一张旧书签,而她走得匆忙,书签恰好掉在地上。
面试官老赵在门口捡到书签,心里不免咯噔了一下。刚才还十分明朗的局面,被这最后一个面试者搅成了一滩浑水。有人用名片做书签也不奇怪吧,可是这张名片上写的是个熟人的名字。
他在心里权衡再三,最后去敲了技术总监的门。反正本次研讨会由他总负责,翻译人选正好也让他决断吧。
办公室门口挂着“”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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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分手信
作者:蓝色的奥斯汀
文案
这辈子颂颂写过三封分手信。
第一封写给完美男神大师兄范羽,可惜她不记得写了什么。
第二封写给相恋多年的大学同学阿深,可惜她根本不记得写过。
至于第三封,呵呵,又和第二封有关。
这是一个渣男的全盛时代,每次分手,都是心口一道疤痕。不断遇到不对的人,而不对的人才让你难忘,这就是宇宙对我们的安排。或许生命和爱情永远不会是我们期盼的样子,唯有努力地遗忘。但也有可能,这一千次错误的相遇,只是为了等待下一次对的相逢。
友情提示:本文非虐渣,非破镜重圆,我觉得是个泪中带笑的治愈文,只有小情小爱,木有荡气回肠。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爱情战争
主角:┃配角:┃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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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楔子
深:
这封信写在离别之际。
窗外刚刮起大风,暴雨将至,我知道你正在来的路上,可是我还是决定先走一步。有些话很难当面讲出口,比如我爱你,又比如再见。
三年说长不长,原来对我们来说,还是太长了。我一直以为美好的初恋,我们和别人是不同的,毕竟携手度过纯真的校园生活,一起走过徽杭古道,一起看过山顶的星空。那一年我迷路在校园的十字路口,你跑过来捡球,扒开我的地图问,同学,需要帮忙吗?那时候我惊叹世界是何等奇妙的存在,恰好我迷路在那个路口,你又恰好跨越大半个地球路过那里。
可是最后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三年说短也不短,我们算是彼此了解。记得那次你去美国探亲,回来后我开玩笑地问,玩得好吗?有艳遇没?你不回答。有句话叫whathappensinlasvegasleavesinlasvegas。可是你看,我了解你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你什么都不用说,我同样了解。我不能不注意到,你心不在焉的眼神,身上陌生的香气,不愿让我听到的电话。呵呵,这三年来,谢谢你教会我许多。
最后先说分手的是我,三年过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云彩是你的,天空是你的,阳光是你的,所有的天气,或晴或雨,或喜,或悲,整整三年,我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是属于你的,所以我挥一挥衣袖,什么也带不走。
分手那天你问我,我到底爱不爱你。真是始料未及,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这样问。以前执着地问你爱不爱我的人总是我。没空搭理我时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当然爱啊。大部分时候你会调侃地笑:“可以说真话吗?”
你心底的真话,我一直以为我是知道的。知道并不代表明白,时至今日,我想我终于明白了。爱一个人,与我来说是光,是空气,是一切美好的存在。与你,是责任,也是负累。
所以你问我,分手是不是因为不爱你了,那样诚恳的眼神,一心想挽回的态度,我唯有一声叹息。其实我是想问的,可以说真话吗?可以吗?真的可以吗?可惜我也有我存在的意义,不想成为负累,任何人的负累。
所以,呵呵,还是算了吧,我们。有人说过,爱情象巴士,不论你如何呼喊,该离开时也不会为你停留。
那么,在我收拾行李离开这里之前,让我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回答你的问题。你问我到底还爱不爱你,这是我的回答:对不起,我不爱你。
第2章我们都有小秘密(1)
wedanceroundinaringandsuppose,
butthesecretsitsinthemiddleandknows.----robertfrost
我们兜圈舞蹈,心怀揣测,
秘密其中静坐,早已知晓。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鲁颂颂那天绝不会从书架上选这一本书。
事实上那天春光明媚,晴空十里,是个十分适宜出门面试的日子。她穿好黑西装,手提文件袋,在镜子里审视自己,觉得一切无虞,才登上自己仅有的一双高跟鞋打算出门。
临出门那一霎那,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可她突然想到,地铁上大半个小时,应该很无聊吧,所以顺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
恰好是这一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文豪马科斯所著的《百年孤独》,英文译本。
面试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她知道自己资历不够。某知名跨国软件企业在中国办一个云计算的研讨会,请了美国著名专家来讲座,需要找个同声传译。她一个彻头彻尾的文科生,翻译专业,也有过会议翻译的经验,不过“云计算”什么的,对她来说真是如“浮云”一般的存在。
面试官三人小组在会议室里坐了一列,为首那个是圆头圆脑的中年男人,和蔼可亲地翻着她的简历,用英文问:“鲁小姐,哦,翻译学院硕士在读,请问过去有没有做过科技类的翻译工作?”
“没有。”她实事求是地回答,又连忙补充:“不过我是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以前几次会议翻译之前也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但我都在会议前补读文献了,最后也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我相信这一次我也能胜任。”
那个姓赵的面试官微微点头,换他边上的年轻女人问:“鲁小姐还在念书,学习一定很紧张吧?补读文献需要花大量时间,你为什么会对这次的工作这么感兴趣呢?”
“呃……”颂颂顿了一顿。为什么?十个人应征工作九个人是为了钱吧?说实话她委实讨厌这种明知故问,还要求大家撒谎的问题,所以想了想,说:“我看中了一个照相机镜头,可又不想问我爸爸要钱。大家不是都说嘛,‘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所以要努力工作。”
面试是全程英文对话,她忽然冒出一句中文的“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一时间大家都笑起来。
面试就在这样愉快的气氛里结束。颂颂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走人,包括那本在地铁里翻了翻的《百年孤独》。记得大学时候她对这本书十分着迷,来来回回读了有六七遍,最后还想用魔幻现实主义为题来做毕业论文。那时候她还在读本科英语系,一眨眼三年过去,书里的内容竟然忘了大半。
她当然也不记得,书里夹了一张旧书签,而她走得匆忙,书签恰好掉在地上。
面试官老赵在门口捡到书签,心里不免咯噔了一下。刚才还十分明朗的局面,被这最后一个面试者搅成了一滩浑水。有人用名片做书签也不奇怪吧,可是这张名片上写的是个熟人的名字。
他在心里权衡再三,最后去敲了技术总监的门。反正本次研讨会由他总负责,翻译人选正好也让他决断吧。
办公室门口挂着“”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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