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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看来,林励和简亦繁倒有相似之处,他们都知道要在最合适的时候,给自己的爱人最极致愉快的体验,而不是隔着一层薄薄的橡胶,让那感觉打了折扣。
后来,沈晓苏果然没有怀孕,而她也不肯这么早就结婚。
林励志在四方,还要去清华攻读博士学位,她不想这么早就牵绊住了他的脚。
林励去了北京以后,沈晓苏留在了中海市上班。她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隔三贫岔五就回去陪陪自己的爸妈还有未来的公婆,也会在双休的时候,坐上三个小时高铁去北京看望林励。
他们的异地恋和别人都不一样,却更有小别胜新婚的味道。
每周一至周五,林励不忙的时候,总会拿个手机和晓苏发信息发视频,到了周末的时候,晓苏便会赶最早一班高铁去看他。
进了博士研究院以后,林励变成成熟了许多,可是面对着沈晓苏时,他却依然是那个心无城府的大男孩。
林励的博士学位整整攻读了三年,后来又留下来帮导师做课题研究大半年。
那时候,他才刚刚二十六岁。
这位年轻的博士收到了数所高校的聘书,执意让他留下来任教。但他一一拒绝,并坚持要回到中海市去。
那时候,沈晓苏已经在中海市工作了三年多,从一个职场新人,慢慢变成了一位都市白领丽人。
去接他回来的那天,沈晓苏站在车站,等林励出来时,竟第一次觉得,心里紧张得像个少女见到自己暗恋男生的心情。
不,她没有暗恋过别的男生,她的生命里,至始至终,都只有林励一个。
短短几年,林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男人的模样。
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西裤,个子高大,身形俊朗,脊背笔直,提着公文包走过来时,就像一幅流动的、闪闪发光的画。
沈晓苏看着他,这个自己爱了二十多年的男人,如今已是如此璀璨的模样。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自己第一次上的人,正是陪伴自己走到老的那一位。
于林励,于沈晓苏,他们都是彼此这样的人。
林沈两家早就对两个孩子的事情心知肚明,都在等着水到渠成的这一刻。
林励博士毕业之后,正式地去了晓苏家提亲。那时候,沈市长早已对这位南施奇才无比熟悉了解,而且早就默认了他和女儿的婚事。
婚礼定在南施市举办。
沈市长因为身份特殊,特意强调林励不允许大肆操办。最后,林励只邀请了自己几个同学,晓苏也只请了自己的闺蜜,再就双方家长,一起在酒店里聚餐。
席间,林励博士研究时的同学端着酒杯问:“林博士,这么漂亮的老婆,你是怎么骗到的?给我们传授一下经验嘛。”
林励搂着沈晓苏,刚从家人那桌敬了酒过来,说:“很简单,一包就够了。”
大家哄堂大笑,说林励真会讲笑话。
可是林励一本正经地说:“在幼儿园大班,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包放在教室里,刚好那天晓苏没有带零花钱,又想吃,我便趁机向她求了婚,她也同意吃了就嫁给我。”
众人大惊。有林励和沈晓苏的高中同学问:“这么着就把媳妇追到手了?就一包?”
林励点头:“是,就是这样。”
大家又去问沈晓苏:“这是便宜新娘啊,晓苏,你怎么这样就把自己推出去了?”
沈晓苏端着一杯酒,红润的脸蛋上满是笑意。她说:“其实那天我是故意不带零用钱的,因为我早就知道林励抽屉里有一包。”
众人:“……”
半晌过后,林励的一个博士研究的同学举起酒杯,说:“林励,晓苏,就你们这样的有情人,就活该幸福一辈子。”
“好!说得好!”桌上其他几个同学都纷纷附和喝彩。
说得是真好。
就林励和沈晓苏这样的情侣,真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他们三岁起便认识,虽然不懂爱情,却早早地成为彼此最珍贵的玩伴。
他对自己要求极高,只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轻松获得让她幸福的本领。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和毕业,他们一直相依相偎,从无知的幼年走到懵懂的童年,又到青涩的少年,直到最后成为身负责任的青年,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温情陪伴着彼此,不曾浪费其中任何一年的时光。
他比年少时更爱她;
她也比从前更懂他。
从儿时玩伴,到精神伴侣,从校服,到婚纱。
二十三年深情执手终不负,得成鹣鲽暖人生。
人生得此幸福。
值了。
/> 如此看来,林励和简亦繁倒有相似之处,他们都知道要在最合适的时候,给自己的爱人最极致愉快的体验,而不是隔着一层薄薄的橡胶,让那感觉打了折扣。
后来,沈晓苏果然没有怀孕,而她也不肯这么早就结婚。
林励志在四方,还要去清华攻读博士学位,她不想这么早就牵绊住了他的脚。
林励去了北京以后,沈晓苏留在了中海市上班。她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隔三贫岔五就回去陪陪自己的爸妈还有未来的公婆,也会在双休的时候,坐上三个小时高铁去北京看望林励。
他们的异地恋和别人都不一样,却更有小别胜新婚的味道。
每周一至周五,林励不忙的时候,总会拿个手机和晓苏发信息发视频,到了周末的时候,晓苏便会赶最早一班高铁去看他。
进了博士研究院以后,林励变成成熟了许多,可是面对着沈晓苏时,他却依然是那个心无城府的大男孩。
林励的博士学位整整攻读了三年,后来又留下来帮导师做课题研究大半年。
那时候,他才刚刚二十六岁。
这位年轻的博士收到了数所高校的聘书,执意让他留下来任教。但他一一拒绝,并坚持要回到中海市去。
那时候,沈晓苏已经在中海市工作了三年多,从一个职场新人,慢慢变成了一位都市白领丽人。
去接他回来的那天,沈晓苏站在车站,等林励出来时,竟第一次觉得,心里紧张得像个少女见到自己暗恋男生的心情。
不,她没有暗恋过别的男生,她的生命里,至始至终,都只有林励一个。
短短几年,林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男人的模样。
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西裤,个子高大,身形俊朗,脊背笔直,提着公文包走过来时,就像一幅流动的、闪闪发光的画。
沈晓苏看着他,这个自己爱了二十多年的男人,如今已是如此璀璨的模样。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自己第一次上的人,正是陪伴自己走到老的那一位。
于林励,于沈晓苏,他们都是彼此这样的人。
林沈两家早就对两个孩子的事情心知肚明,都在等着水到渠成的这一刻。
林励博士毕业之后,正式地去了晓苏家提亲。那时候,沈市长早已对这位南施奇才无比熟悉了解,而且早就默认了他和女儿的婚事。
婚礼定在南施市举办。
沈市长因为身份特殊,特意强调林励不允许大肆操办。最后,林励只邀请了自己几个同学,晓苏也只请了自己的闺蜜,再就双方家长,一起在酒店里聚餐。
席间,林励博士研究时的同学端着酒杯问:“林博士,这么漂亮的老婆,你是怎么骗到的?给我们传授一下经验嘛。”
林励搂着沈晓苏,刚从家人那桌敬了酒过来,说:“很简单,一包就够了。”
大家哄堂大笑,说林励真会讲笑话。
可是林励一本正经地说:“在幼儿园大班,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包放在教室里,刚好那天晓苏没有带零花钱,又想吃,我便趁机向她求了婚,她也同意吃了就嫁给我。”
众人大惊。有林励和沈晓苏的高中同学问:“这么着就把媳妇追到手了?就一包?”
林励点头:“是,就是这样。”
大家又去问沈晓苏:“这是便宜新娘啊,晓苏,你怎么这样就把自己推出去了?”
沈晓苏端着一杯酒,红润的脸蛋上满是笑意。她说:“其实那天我是故意不带零用钱的,因为我早就知道林励抽屉里有一包。”
众人:“……”
半晌过后,林励的一个博士研究的同学举起酒杯,说:“林励,晓苏,就你们这样的有情人,就活该幸福一辈子。”
“好!说得好!”桌上其他几个同学都纷纷附和喝彩。
说得是真好。
就林励和沈晓苏这样的情侣,真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他们三岁起便认识,虽然不懂爱情,却早早地成为彼此最珍贵的玩伴。
他对自己要求极高,只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轻松获得让她幸福的本领。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和毕业,他们一直相依相偎,从无知的幼年走到懵懂的童年,又到青涩的少年,直到最后成为身负责任的青年,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温情陪伴着彼此,不曾浪费其中任何一年的时光。
他比年少时更爱她;
她也比从前更懂他。
从儿时玩伴,到精神伴侣,从校服,到婚纱。
二十三年深情执手终不负,得成鹣鲽暖人生。
人生得此幸福。
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