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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玛尼城,平民区的某间小破屋内,叶白吹灭烛灯,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如果说基城是个浪子的聚集地,让人娱乐至死;那莱克玛尼城就是个富人的圣殿、穷人的集中营。
摄取钱权的最佳途径是生在高官巨贾之家。这条不现实。那剩下的就只有买卖了。
买卖,最要紧的无良。
无论是买卖身体、灵魂、部分身体、部分身体的灵魂,利益最大化是买卖双方共同关注的一点。
走上这条路,就不需要考虑人情道德甚至明面上的法律了,多余。
莱克玛尼城人的信仰来源,就是那个肥头大耳的莱克玛尼神,初代建城者。
文化发达,但信仰缺失,典型的过剩。
如果说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别的坚定信仰,那恐怕就是钱了。这一点和自由基城完全不一样。
忙碌的有钱人想找乐子,闲散的市井游民想找钱赚。
叶白凝视着黑暗,城中无非四股势力:平民,富商,城主府,学院。富人从平民那里摄取钱财,从官僚那里取得方便,学院是两者的所谓圣地。官商勾结时间一长必会产生相当的矛盾,必有一方不得餍足。富欺贫,官压富,学院止官。
财富不均是城市的弊病,平民早已积攒了不满。
比起煽动他们做事,给他们找个奶嘴似乎更加简单。
小晨子怎样了呢,能放松下来吗?
相比日后艰难的创业路,徒弟能否理解他的本意,更是让叶白难安。
和陈清璇分开后,林晨回到自己的房间,借着烛光,展开羊皮卷。
他写道:“半仙老头、秦雨,现在,师父也不在了。任务,做自己,随机应变,吃饭聊天,坐而论道。此二年,索然无味。”
林晨看看刚写的这两行话,读起来没味道,叶子让他写得简练些,但临别她又说开心点,这么写可是让现在的他有点不乐意了;秦雨想要这根簪笔,他说写完这本就给她,自己也就这点能拿得出手的,那是不是可以加快速度了?
少年坐定了,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五年前的叶子,但跟三年前的她是说得过去的,而秦雨肯定会支持他这么做的,其他人也会的。
给他算过命的半仙老头说过:“喝醉酒跟雨丫头一起撒泼的你比平时有意思多了,看来得多灌几次,灌一罐就好了。”
秦雨让他说话不要学文绉绉的管理员,他现在也开始觉得,荀豫人挺好,就是说话听起来别扭。
什么人生有常,道法无常,处其实不处其华,落落如石的,这都是从哪个旮旯里翻出来的?
武馆的莽夫骂他半天蹦不出个屁来,偏偏入了老子的眼。
送他羊皮卷的叶白则说,爱咋写咋写,咋舒服咋写,别黑我就行。
这些理由应该够了吧。
少年点点头,绝对是够了。之后再稍作思考,他便开始了水字数的下半本。
“林晨的随心记:
一天气:晴朗心情:郁闷
老头安的是什么心,就这么随便地把我丢给了这一家子,这是亲师父对亲徒弟能干出的事?你要办什么大事,好歹跟我知会一声,告诉我具体要干什么呀,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就给我说一堆无聊的废话?难道就因为这家女的是个大漂亮,就可以把自己唯一徒弟给出卖了?大漂亮你在基城见得也不少了。有没有点身为监护人的觉悟?要是秦雨知道了,不得再拔光你的胡子?唉,这家人又是怎么个情况,才刚见面一天啊,真以为我一脸童真就好信呢,这就和我哥俩好了?还有这家女的又是什么情况,她是心里一点数也没有吗?找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东拉西扯,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比老头子还能说。真烦啊,那个个黄毛丫头给我使脸色,真想一巴掌呼她脸上,让她见识见识什么叫脾气。唉,师父啊,你这次真把徒弟坑害不轻啊。我得搁这呆两年,两年啊。没你们在边上,我怎么熬得下去?没我在你们边上,打群架了谁帮着下黑手?酒大爷老醉得晕乎乎的,给人绊倒了能起得来吗?秦雨那三脚猫功夫能保护的了谁?独一无二的我待在这个不晓得哪地方的地方想着独一无二的你们。没错,叶子姐姐说的想念,我早就懂它什么意思了。就是这么个意思,差不多马马虎虎吧。两年时间,我会老实呆在这个地方——努力地随机应变——十三岁已经不小了,这点事我是能单独做好的。师父说过,等一切都了结了,我们会回到故乡的,不知道两年够不够了结一切。”
少年揉揉手腕,看看自己刚写完的一页,满意地点点头。照这个速度,在秦雨来找他之前,这一本应该是能写完的。到时候,这根簪笔就可以送给她了。
心情波动一阵后,少年感到一种无力感,很空虚却又分外地真实,真真切切却又难觅踪影,其他的感觉都有迹可查,这个没有。让人想抓狂,却又无从下手,不知道有什么理由抓狂。
莫不是一号酒楼那群大叔大妈说过的最高级的感情,孤独?
一直尝试理解人类感情的少年支着头,看着大月亮,陷入了沉思。
翌日,林晨睡到自然醒,穿好衣服,把小屋整理得像之前一样,看不出有人住过之后,才满意地推门出去。
他深深吸了口清新湿润的空气,质量倒是和南边有的比。蹲在池畔,看看水面上那张显得稚嫩的小白脸,摇了摇头,以前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过活的时候,黑得跟个野猴子一样。跟着叶白走过这几年,愈发走偏了。
十三岁小孩子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林晨想了想,自己见过的差不多的数得过来:被马匪劫持的那个大小姐?先是很娇气的,然后总哭鼻子,被救了也老老实实的,娇气是她的最初性格,现在应该十九了吧,不知道还娇气不娇气;叶子姐姐?很温和,没发过脾气,叶白说她有大家之气,应该是靠谱的意思;木景澄?那人小小年纪流里流气的,不想就知道不能划入考虑范围;武馆的小呆子……
少年怅然若失,不晓得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自己下一步应该做些什么呢?
他蹲在原地发呆,陈清璇和陈玄策走到他身边也没察觉到。
“在这儿想什么好事呢?这么入迷。”
林晨站起来,说:“姐姐,我去做点什么好呢?”
陈清璇笑了,用商量的语气说道:“去叫劲松起床,怎样?要不跟我们一起散散步?”
想来,在这里自己最熟悉的也就算是陈劲松了。
他等两人走远,走到陈劲松的房间前,先敲了敲门没有反应,喊两声也没动静,便直接推门而入。屋内衣服散落一地,陈劲松趴在床上,露出赤裸的上半身,嘴角无意识地流出口水,呼噜声一阵一阵的。玩心大起的林晨轻轻跳过满地的衣物,撩起陈劲松的长发,拨弄起陈劲松的鼻子。后者脸部一阵抽出,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浑身颤动了一下。陈劲松睁开眼睛,随意地抹了把脸,看着眼前一脸无辜的林晨,抱怨道:“坏我好事,差点就英雄救美,一吻芳泽了。”
林晨取笑道:“怪不得大哥你流了这么多口水,原来没救之前对人家垂涎三尺了。”
陈劲... -->>
莱克玛尼城,平民区的某间小破屋内,叶白吹灭烛灯,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如果说基城是个浪子的聚集地,让人娱乐至死;那莱克玛尼城就是个富人的圣殿、穷人的集中营。
摄取钱权的最佳途径是生在高官巨贾之家。这条不现实。那剩下的就只有买卖了。
买卖,最要紧的无良。
无论是买卖身体、灵魂、部分身体、部分身体的灵魂,利益最大化是买卖双方共同关注的一点。
走上这条路,就不需要考虑人情道德甚至明面上的法律了,多余。
莱克玛尼城人的信仰来源,就是那个肥头大耳的莱克玛尼神,初代建城者。
文化发达,但信仰缺失,典型的过剩。
如果说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别的坚定信仰,那恐怕就是钱了。这一点和自由基城完全不一样。
忙碌的有钱人想找乐子,闲散的市井游民想找钱赚。
叶白凝视着黑暗,城中无非四股势力:平民,富商,城主府,学院。富人从平民那里摄取钱财,从官僚那里取得方便,学院是两者的所谓圣地。官商勾结时间一长必会产生相当的矛盾,必有一方不得餍足。富欺贫,官压富,学院止官。
财富不均是城市的弊病,平民早已积攒了不满。
比起煽动他们做事,给他们找个奶嘴似乎更加简单。
小晨子怎样了呢,能放松下来吗?
相比日后艰难的创业路,徒弟能否理解他的本意,更是让叶白难安。
和陈清璇分开后,林晨回到自己的房间,借着烛光,展开羊皮卷。
他写道:“半仙老头、秦雨,现在,师父也不在了。任务,做自己,随机应变,吃饭聊天,坐而论道。此二年,索然无味。”
林晨看看刚写的这两行话,读起来没味道,叶子让他写得简练些,但临别她又说开心点,这么写可是让现在的他有点不乐意了;秦雨想要这根簪笔,他说写完这本就给她,自己也就这点能拿得出手的,那是不是可以加快速度了?
少年坐定了,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五年前的叶子,但跟三年前的她是说得过去的,而秦雨肯定会支持他这么做的,其他人也会的。
给他算过命的半仙老头说过:“喝醉酒跟雨丫头一起撒泼的你比平时有意思多了,看来得多灌几次,灌一罐就好了。”
秦雨让他说话不要学文绉绉的管理员,他现在也开始觉得,荀豫人挺好,就是说话听起来别扭。
什么人生有常,道法无常,处其实不处其华,落落如石的,这都是从哪个旮旯里翻出来的?
武馆的莽夫骂他半天蹦不出个屁来,偏偏入了老子的眼。
送他羊皮卷的叶白则说,爱咋写咋写,咋舒服咋写,别黑我就行。
这些理由应该够了吧。
少年点点头,绝对是够了。之后再稍作思考,他便开始了水字数的下半本。
“林晨的随心记:
一天气:晴朗心情:郁闷
老头安的是什么心,就这么随便地把我丢给了这一家子,这是亲师父对亲徒弟能干出的事?你要办什么大事,好歹跟我知会一声,告诉我具体要干什么呀,我都这么大的人了,就给我说一堆无聊的废话?难道就因为这家女的是个大漂亮,就可以把自己唯一徒弟给出卖了?大漂亮你在基城见得也不少了。有没有点身为监护人的觉悟?要是秦雨知道了,不得再拔光你的胡子?唉,这家人又是怎么个情况,才刚见面一天啊,真以为我一脸童真就好信呢,这就和我哥俩好了?还有这家女的又是什么情况,她是心里一点数也没有吗?找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东拉西扯,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比老头子还能说。真烦啊,那个个黄毛丫头给我使脸色,真想一巴掌呼她脸上,让她见识见识什么叫脾气。唉,师父啊,你这次真把徒弟坑害不轻啊。我得搁这呆两年,两年啊。没你们在边上,我怎么熬得下去?没我在你们边上,打群架了谁帮着下黑手?酒大爷老醉得晕乎乎的,给人绊倒了能起得来吗?秦雨那三脚猫功夫能保护的了谁?独一无二的我待在这个不晓得哪地方的地方想着独一无二的你们。没错,叶子姐姐说的想念,我早就懂它什么意思了。就是这么个意思,差不多马马虎虎吧。两年时间,我会老实呆在这个地方——努力地随机应变——十三岁已经不小了,这点事我是能单独做好的。师父说过,等一切都了结了,我们会回到故乡的,不知道两年够不够了结一切。”
少年揉揉手腕,看看自己刚写完的一页,满意地点点头。照这个速度,在秦雨来找他之前,这一本应该是能写完的。到时候,这根簪笔就可以送给她了。
心情波动一阵后,少年感到一种无力感,很空虚却又分外地真实,真真切切却又难觅踪影,其他的感觉都有迹可查,这个没有。让人想抓狂,却又无从下手,不知道有什么理由抓狂。
莫不是一号酒楼那群大叔大妈说过的最高级的感情,孤独?
一直尝试理解人类感情的少年支着头,看着大月亮,陷入了沉思。
翌日,林晨睡到自然醒,穿好衣服,把小屋整理得像之前一样,看不出有人住过之后,才满意地推门出去。
他深深吸了口清新湿润的空气,质量倒是和南边有的比。蹲在池畔,看看水面上那张显得稚嫩的小白脸,摇了摇头,以前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过活的时候,黑得跟个野猴子一样。跟着叶白走过这几年,愈发走偏了。
十三岁小孩子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林晨想了想,自己见过的差不多的数得过来:被马匪劫持的那个大小姐?先是很娇气的,然后总哭鼻子,被救了也老老实实的,娇气是她的最初性格,现在应该十九了吧,不知道还娇气不娇气;叶子姐姐?很温和,没发过脾气,叶白说她有大家之气,应该是靠谱的意思;木景澄?那人小小年纪流里流气的,不想就知道不能划入考虑范围;武馆的小呆子……
少年怅然若失,不晓得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自己下一步应该做些什么呢?
他蹲在原地发呆,陈清璇和陈玄策走到他身边也没察觉到。
“在这儿想什么好事呢?这么入迷。”
林晨站起来,说:“姐姐,我去做点什么好呢?”
陈清璇笑了,用商量的语气说道:“去叫劲松起床,怎样?要不跟我们一起散散步?”
想来,在这里自己最熟悉的也就算是陈劲松了。
他等两人走远,走到陈劲松的房间前,先敲了敲门没有反应,喊两声也没动静,便直接推门而入。屋内衣服散落一地,陈劲松趴在床上,露出赤裸的上半身,嘴角无意识地流出口水,呼噜声一阵一阵的。玩心大起的林晨轻轻跳过满地的衣物,撩起陈劲松的长发,拨弄起陈劲松的鼻子。后者脸部一阵抽出,打了个大大的喷嚏,浑身颤动了一下。陈劲松睁开眼睛,随意地抹了把脸,看着眼前一脸无辜的林晨,抱怨道:“坏我好事,差点就英雄救美,一吻芳泽了。”
林晨取笑道:“怪不得大哥你流了这么多口水,原来没救之前对人家垂涎三尺了。”
陈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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