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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还未落山,变成了黑色,只有边缘发出白色的光环。本该大亮的天变得黑压压的,人们惶恐不安,聚在一起,在塔下面举着火把,望着塔顶。
塔顶上,男孩被缚手缚脚,动弹不得。身后的老巫穿着红色的道袍,变着花样做着手势,嘴里念念有词。他突得举起右手,又骤然指向跪向人群的男孩。黑色的人群爆发出各种声音,悲哀的呼喊、恶毒的咒骂、躲过一劫的庆幸、幸灾乐祸的嘲讽。
男孩抬头看了看稀奇的日全食,说:“这与我无干。”
老巫怪声笑道:“我,我们当然知道。可底下的良民以为这是神灵的降罚,而你,必须作为祭品,抚慰这帮蠢货的小心肝。”
男孩转头,说:“你们这样的统治能维持多久?”
老巫反问道:“养猪过了多久,它会冲出猪圈,坐在餐桌上吃猪肉?”
他又说:“小子,你算是个明白人。要怪只能怪你自己,知道得太多,能做得太少。”
挥下屠刀前,老巫说:“你有同党去过书库。”
他提着男孩的脑袋,低头望着黑暗中的火光,喃喃道:“我会找到的。”
林晨睁开眼,他靠在马夫身上睡了一觉。马夫嘿嘿一笑:“小伙子,我看你这熊样,该不会做啥子恶梦了。”
少年问道:“你怎么知道?”被人砍了头实在不是滋味。
这个曾经的驯马大师笑道:“想当年,爷们可是在床上看过不少女人的睡姿。大多都是扭着身子哼哼,有个别的倒是每次都发抖,醒来之后双眼泪汪汪的,得趁着那个机会把她给办了,不多收钱,还会要便宜点。”
林晨无动于衷,车厢里边就有个天字号嫖客,那个为老不尊的家伙,可是经常拉着年幼的孩子去寻花问柳的,不知道温良的木叶族怎么会养出这么个东西。
他问道:“我们还有多久进城?”
马夫挥挥小鞭子,漫不经心地说:“我们早就进城了,从离开那片乱葬岗,已经算是进入莱克玛尼城了。”
林晨看看四周,黑压压的,只有远处的高耸城墙突出些轮廓来。
马夫嗤之以鼻:“莱克玛尼城早将周围的村落纳入它的商业体系了,所以呢,这些破落地方全部对外称商业之都。”
少年没说话,拿出包袱里的羊皮卷。这厚厚的一本是叶白特意在西域为他定做的,羊皮经过秘制,轻薄如草纸,不用担心墨汁渗透、火烧水泡。
叶白把羊皮卷扔给懵懂的少年之时,说:“这个本子你就随身带着,什么七上八下的梦,乱七八糟的人和事,随时随地,想写就写。有事没事翻一翻,早点成人。
林晨翻到中间,不久前写完的是基城篇,那座被人戏称为金坷垃基城的城市,占据了之前的绝大篇幅。写过的最后一页只有一行字:
“离开雨林庭之前,叶子姐姐说过一个词语。离开基城之后,我才懂得它的意思。”
他拿下插在头发上的笔,放嘴里润湿,另翻一页,记录刚才的梦境。
少年很爱惜他的本子,当年负责监护并指导他的叶子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在教他读书写字之时,告诉他记录之时,使用简练的语言,而且要写蝇头小楷。前面的羊皮卷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叶子让他注意留有余白,以便日后补写。少年都照做了。
笔和羊皮卷是一起出世的,已经用了五年,仍旧如新。林晨简单写完,把簪子样的笔插进头发里。
基城有个女孩,认识林晨多久,就惦记多久这个“簪子”,总说:“男孩子扎什么簪子呀,损了阳刚之气,叫人家看笑话。我给你保管吧。”
林晨就指着书上的一句话:“男子插攒,显示威仪。”
女孩嫌弃地看着林晨乱糟糟的头发,簪子被缠在上面:“就你这还显威仪,邋遢。”
林晨不紧不慢地说:“不拘小节,此为威仪。”
女孩跳起来坐在桌子上,背对着林晨晃晃腿,说:“你说话可不可以不要像荀豫那样文绉绉的,是不是簪子戴久了,不小心插着脑袋了。”
林晨换个光线良好的地方,说:“你想要其他东西可以,这根笔我暂时不能给你。”
女孩尾随,说道:“暂时?就是说以后有戏了?”
林晨拍了拍羊皮卷,说:“等我写完之后。”
女孩笑道:“是不是只要身边一有些事,你就会写?”
林晨默认。
女孩起身离开,到门口的时候,转头笑吟吟地说道:“那以后可别怪我给你惹事了。”
马夫开口,嘲笑道:“这么点大的小屁孩,一副怀古伤今的表情,咋地,想男人了还是想女人了?平生就这两样子破事。”
林晨懒洋洋地回答:“我在想大老虎、小猴子、老野人,怎么着?平生可不止两样子破事。”
马夫直直地说道:“等你进了这座城,就没有闲工夫想这些跟人搭不上边的东西了。莱克玛尼城太大了,人太多了,人心太反复了。”
月亮没了影子,东边的大火球被前面的城墙遮住了身形,这座雄踞于此千年的庞然大物把自己的影子压在了地面上。站在它面前,天是亮的,地是暗的。
比基城大很多,林晨想,看着不舒服。
城门前是小贩,城墙洞里是小贩,城内仍是小贩。
吆喝声、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嘈杂一片。
进城人、出城人、看门守城人,乱成一团。
马车在里面寸步难行,人力车占了上风,很受富婆贵妇的青睐,她们不经意地搔首弄姿,引得无数单身汉已婚人行注目礼。
几个穿着统一服装学生状的年轻人,本是抱团取暖,然后有的跟着富男走,有的就跟着富婆走。
吃官饭的人排成一列,大摇大摆地看着唯恐躲避不及的行人,不时地呵斥几个没注意规矩的小商户,把罚金送进自己的钱袋,或者把某个抢饭碗的社会人拖进胡同里胖揍一顿。
另有几个拿着账本的人站在苦兮兮的小商户前,身后站着五大三粗一脸凶横的社会大哥。
年轻漂亮的女扒手被糙汉子抓个现行,周围一群看戏的好事之徒不知脑子里有些什么龌龊想法。
这就是莱克玛尼城城门一景,繁华而嘈杂,众生百态而千人一面。
叶白掀开帘子看看拥挤的人潮,向金满斗抱抱拳,说:“金老兄,我二人就不在此多打扰了,就此别过吧。”
金满斗只来得及说声:“老兄若有需要,可到商会来寻我。”然后叶白拉着林晨消失在了人群中。
一路上林晨听见叶白的碎碎念:“人多好啊,人多了就好操纵了,计划的可行性高了。”然后这人两眼放光:“赚大钱,揽大权,泡大妞。”
旁边的人看着这糟老头子这样没出息,又是不屑又是自怜,谁还没有对这座城市抱过幻想呢?谁还没有做过黄粱美梦呢?只可惜大多数人都倒在了阴沟里,只有小部分人踩着同伴的尸体从阴沟里爬了出去,却没想到这个阴沟是一层接着一层。
冷静下来的叶白问道:“小晨子,咱还剩多少钱?”
林晨算了算,说:“要是按照基城一号酒楼的价钱,还能不吃不喝睡半个时辰。”
叶白叹息道:“那只能先找个破地方窝着了。”
林晨默默地跟着叶白走到一座小客栈。小客栈很穷酸,穷酸得只叫小客栈,很破,破得窗户纸都没齐全,没啥人流,只有几个半死不活的乞丐在边上趁阴凉打瞌睡。
叶白笑呵呵地说道:“跟活色生香差不多,差不多是吧。”
当年,作为天字号嫖客的叶白是那座妓院天字号花魁唯一主动求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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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还未落山,变成了黑色,只有边缘发出白色的光环。本该大亮的天变得黑压压的,人们惶恐不安,聚在一起,在塔下面举着火把,望着塔顶。
塔顶上,男孩被缚手缚脚,动弹不得。身后的老巫穿着红色的道袍,变着花样做着手势,嘴里念念有词。他突得举起右手,又骤然指向跪向人群的男孩。黑色的人群爆发出各种声音,悲哀的呼喊、恶毒的咒骂、躲过一劫的庆幸、幸灾乐祸的嘲讽。
男孩抬头看了看稀奇的日全食,说:“这与我无干。”
老巫怪声笑道:“我,我们当然知道。可底下的良民以为这是神灵的降罚,而你,必须作为祭品,抚慰这帮蠢货的小心肝。”
男孩转头,说:“你们这样的统治能维持多久?”
老巫反问道:“养猪过了多久,它会冲出猪圈,坐在餐桌上吃猪肉?”
他又说:“小子,你算是个明白人。要怪只能怪你自己,知道得太多,能做得太少。”
挥下屠刀前,老巫说:“你有同党去过书库。”
他提着男孩的脑袋,低头望着黑暗中的火光,喃喃道:“我会找到的。”
林晨睁开眼,他靠在马夫身上睡了一觉。马夫嘿嘿一笑:“小伙子,我看你这熊样,该不会做啥子恶梦了。”
少年问道:“你怎么知道?”被人砍了头实在不是滋味。
这个曾经的驯马大师笑道:“想当年,爷们可是在床上看过不少女人的睡姿。大多都是扭着身子哼哼,有个别的倒是每次都发抖,醒来之后双眼泪汪汪的,得趁着那个机会把她给办了,不多收钱,还会要便宜点。”
林晨无动于衷,车厢里边就有个天字号嫖客,那个为老不尊的家伙,可是经常拉着年幼的孩子去寻花问柳的,不知道温良的木叶族怎么会养出这么个东西。
他问道:“我们还有多久进城?”
马夫挥挥小鞭子,漫不经心地说:“我们早就进城了,从离开那片乱葬岗,已经算是进入莱克玛尼城了。”
林晨看看四周,黑压压的,只有远处的高耸城墙突出些轮廓来。
马夫嗤之以鼻:“莱克玛尼城早将周围的村落纳入它的商业体系了,所以呢,这些破落地方全部对外称商业之都。”
少年没说话,拿出包袱里的羊皮卷。这厚厚的一本是叶白特意在西域为他定做的,羊皮经过秘制,轻薄如草纸,不用担心墨汁渗透、火烧水泡。
叶白把羊皮卷扔给懵懂的少年之时,说:“这个本子你就随身带着,什么七上八下的梦,乱七八糟的人和事,随时随地,想写就写。有事没事翻一翻,早点成人。
林晨翻到中间,不久前写完的是基城篇,那座被人戏称为金坷垃基城的城市,占据了之前的绝大篇幅。写过的最后一页只有一行字:
“离开雨林庭之前,叶子姐姐说过一个词语。离开基城之后,我才懂得它的意思。”
他拿下插在头发上的笔,放嘴里润湿,另翻一页,记录刚才的梦境。
少年很爱惜他的本子,当年负责监护并指导他的叶子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在教他读书写字之时,告诉他记录之时,使用简练的语言,而且要写蝇头小楷。前面的羊皮卷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叶子让他注意留有余白,以便日后补写。少年都照做了。
笔和羊皮卷是一起出世的,已经用了五年,仍旧如新。林晨简单写完,把簪子样的笔插进头发里。
基城有个女孩,认识林晨多久,就惦记多久这个“簪子”,总说:“男孩子扎什么簪子呀,损了阳刚之气,叫人家看笑话。我给你保管吧。”
林晨就指着书上的一句话:“男子插攒,显示威仪。”
女孩嫌弃地看着林晨乱糟糟的头发,簪子被缠在上面:“就你这还显威仪,邋遢。”
林晨不紧不慢地说:“不拘小节,此为威仪。”
女孩跳起来坐在桌子上,背对着林晨晃晃腿,说:“你说话可不可以不要像荀豫那样文绉绉的,是不是簪子戴久了,不小心插着脑袋了。”
林晨换个光线良好的地方,说:“你想要其他东西可以,这根笔我暂时不能给你。”
女孩尾随,说道:“暂时?就是说以后有戏了?”
林晨拍了拍羊皮卷,说:“等我写完之后。”
女孩笑道:“是不是只要身边一有些事,你就会写?”
林晨默认。
女孩起身离开,到门口的时候,转头笑吟吟地说道:“那以后可别怪我给你惹事了。”
马夫开口,嘲笑道:“这么点大的小屁孩,一副怀古伤今的表情,咋地,想男人了还是想女人了?平生就这两样子破事。”
林晨懒洋洋地回答:“我在想大老虎、小猴子、老野人,怎么着?平生可不止两样子破事。”
马夫直直地说道:“等你进了这座城,就没有闲工夫想这些跟人搭不上边的东西了。莱克玛尼城太大了,人太多了,人心太反复了。”
月亮没了影子,东边的大火球被前面的城墙遮住了身形,这座雄踞于此千年的庞然大物把自己的影子压在了地面上。站在它面前,天是亮的,地是暗的。
比基城大很多,林晨想,看着不舒服。
城门前是小贩,城墙洞里是小贩,城内仍是小贩。
吆喝声、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嘈杂一片。
进城人、出城人、看门守城人,乱成一团。
马车在里面寸步难行,人力车占了上风,很受富婆贵妇的青睐,她们不经意地搔首弄姿,引得无数单身汉已婚人行注目礼。
几个穿着统一服装学生状的年轻人,本是抱团取暖,然后有的跟着富男走,有的就跟着富婆走。
吃官饭的人排成一列,大摇大摆地看着唯恐躲避不及的行人,不时地呵斥几个没注意规矩的小商户,把罚金送进自己的钱袋,或者把某个抢饭碗的社会人拖进胡同里胖揍一顿。
另有几个拿着账本的人站在苦兮兮的小商户前,身后站着五大三粗一脸凶横的社会大哥。
年轻漂亮的女扒手被糙汉子抓个现行,周围一群看戏的好事之徒不知脑子里有些什么龌龊想法。
这就是莱克玛尼城城门一景,繁华而嘈杂,众生百态而千人一面。
叶白掀开帘子看看拥挤的人潮,向金满斗抱抱拳,说:“金老兄,我二人就不在此多打扰了,就此别过吧。”
金满斗只来得及说声:“老兄若有需要,可到商会来寻我。”然后叶白拉着林晨消失在了人群中。
一路上林晨听见叶白的碎碎念:“人多好啊,人多了就好操纵了,计划的可行性高了。”然后这人两眼放光:“赚大钱,揽大权,泡大妞。”
旁边的人看着这糟老头子这样没出息,又是不屑又是自怜,谁还没有对这座城市抱过幻想呢?谁还没有做过黄粱美梦呢?只可惜大多数人都倒在了阴沟里,只有小部分人踩着同伴的尸体从阴沟里爬了出去,却没想到这个阴沟是一层接着一层。
冷静下来的叶白问道:“小晨子,咱还剩多少钱?”
林晨算了算,说:“要是按照基城一号酒楼的价钱,还能不吃不喝睡半个时辰。”
叶白叹息道:“那只能先找个破地方窝着了。”
林晨默默地跟着叶白走到一座小客栈。小客栈很穷酸,穷酸得只叫小客栈,很破,破得窗户纸都没齐全,没啥人流,只有几个半死不活的乞丐在边上趁阴凉打瞌睡。
叶白笑呵呵地说道:“跟活色生香差不多,差不多是吧。”
当年,作为天字号嫖客的叶白是那座妓院天字号花魁唯一主动求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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