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也许,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吧,现实而又残酷,当你想要把握住某样东西,你就注定了要失去另外一样东西。文章的标题作者取的很有意思,情与魂。有几个人,活在自己的命运里,能够情魂兼有之呢?
一
啤酒是他最爱喝的,不管在家还是饭店,他总是“咕咚咕咚”喝啤酒,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液体面包,那日渐隆起的啤酒肚让他喘气都成了负担。
当喝下了第十一瓶啤酒后,小顺子终于控制不住,瞪着红彤彤的眼睛,强行拉住坐在旁边的桃儿的手,故意压低了嘶哑的声音也不难听出歇斯底里:“桃儿啊桃儿!我、我、我现在一个月能挣两万多块,比你老公一年挣的还多吧?”
桃儿的眼睛里闪过了厌恶的一瞥,漂亮的樱桃小嘴微微的发出了不屑一顾的嘘声。桃儿看着眼前的这个曾经那么熟悉的男人的表演,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那肥肉肚囊曾给她一气派的感觉,今日看来倒像猪八戒一样丑陋不堪。此时桃儿奇怪的是自己在这样的夜里不在家陪儿子,而却出来陪这样一个男人喝酒。
“桃儿,你是知道的,当初我们许下诺言的时候,都是发自内心的。只是后来发生的一切变故,不是我们凭诺言就可以掌控得了的。我当初会离开你,是因为我真的已经不再爱你,而且就算今天,我也不曾后悔。”桃儿用力抽回了自己的手,望着无名指上那一点隐晦的光,心底全是平静。
肿着眼泡的小顺子口中喃喃念叨着自己现在的无限风光。表情像吸食了海洛因一样的亢奋,他躲在自己编织的梦境中不肯出来,压根没有注意到桃儿的落寞。
饭店的时钟已指向十点,桃儿拿出小镜子补了补其实是无懈可击的妆,环顾一下这家简陋而肮脏的小店,然后扔嘴里一粒口香糖,鄙视而不耐烦地打断了小顺子:“你能借我八千块钱吧?我最近相中一个新款的手机,一直都特想买。”桃儿不屑的看着手上的廉价指甲油,心想,下次一定要换一家去做美甲了,现在的这家做的简直不成样子。
话音落地,小顺子立刻关上了喋喋不休的宏伟蓝图。停顿了五秒。脸上的表情慢慢转为一种难堪的尴尬。
“嗯!啊!你知道的,我刚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又要张罗结婚的事情,又给我父母把老家的房子都翻新装修的,我现在用钱的地方也很多,你知道的,如果我有钱的话,一定会马上给你。”渐渐冰冷下去的声音和他油腻腻的头发,在劣质灯管照耀下的发着光的鼻子,这让桃儿更看不起他。
“这样吧。我儿子半夜要是醒了看不到我会哭的,我先走了,改天咱们再聚吧。”桃儿站起身,把低胸的衣服往上抻了抻。
“嗯!嗯!那好!那好!明天我给你发短信。”小顺子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媚笑。然而正是这样的媚笑,更让桃儿愤恨不已。
“唉呀!你最好不要给我发短信,我老公要是看见了算什么呐,而且半夜手机响也影响我儿子睡觉。”
“那!那!那就下回吧!”
“嗯。好。下回吧,我们有的是机会在一起聚。”桃儿心想,我真是会演戏,居然还会和他说这些言不由衷的客套话。
被酒精麻醉的小顺子还能看出几分桃儿是在敷衍他,只好用一种说不出是无奈还是愤恨的眼神看着桃儿挺翘的臀一扭一扭的消失在他的视线。
桃儿也喝了两瓶啤酒,她按揉着阵阵发疼的太阳穴,缓步回到家,远远看着自己的家和往常一样黑洞洞的,心情更是不畅。她打开房门,进屋使劲把高跟鞋甩向门的一边,大串钥匙“哗啦”扔到茶几上。
儿子送去婆婆家了,丈夫这个时候还没回来。桃儿想,他大约不止是一个去处,可能是在赌桌上,也可能是在纸醉金迷的温柔梦乡,反正自已也不想知道。桃儿在鼻腔里发出了“哼”的一声冷笑。顺手打开酒柜,拎了瓶红酒,对着瓶嘴就灌了一大口下去
二
桃儿没有开灯,马路上的灯光映照着屋里,她光着脚丫来到沙发上一骨碌躺下。十年前的一幕幕悄然出现在桃儿的脑海。
一个夏日的夜里,月光和今夜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感觉回忆里的月亮更大更圆些。窗外远一点的大排档依稀传来的女人吵嚷声和孩子的哭喊声。空气中到处都是男人和女人身上的莫名气味,燥热而潮湿,一股又一股刺鼻的味道。
这座小城的岁月安静而朴实。那时候的桃儿刚满十六岁。对小城的姑娘来说,能想到的灯红酒绿大概只有舞厅或者旱冰场。才上初三的黄毛丫头,舞厅自然是想都不敢想的。放纵的极限,于她,或许只是在旱冰场上急速划过,把黄头发的小伙子惊艳的口哨声甩在身后,不让他们看到她脸上微微的红晕,掩盖心中的雀跃
桃儿换上了一件淡雅的衬衫,利落的休闲裤,头发随意的扎成了小马尾辫儿。没有脂粉的脸上,散发着青春诱人的光。月牙儿一般的眉,长长卷翘着的睫毛,每次眨眼都在眼下划出一个美好的弧度,衬着一对灵动的大眼,眼底是一望无际的不谙世事。桃儿身边的另一个女孩虽然也是唇红齿白,可是相比之下就多了份世故。忽明忽暗的灯光下,两个女孩子在窃窃私语。
“那边那个穿白裤子高个儿男的滑的真好,玲玲,你过去和他说,让他教教我呗?”
桃儿一脸的羞涩。而玲玲板着小脸故做老练:“嗯,行,我去和他说。”
“玲玲,你说他能答应教我嘛?要是不答应多丢人哪?要不然你教教我得了”
“没事,他肯定能答应,我看他总往这边瞅啊。嘿嘿!”
说完玲玲用自己以为很潇洒的姿势向场地中间滑过去,不过在桃儿看来,虽然滑的很快很稳,但玲玲扁着的僵硬身子却如一只呆笨的鹅。于是桃儿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
三分钟后,小顺子站在了桃儿面前。
回家的路上,桃儿一路上都在叽叽喳喳的和玲玲讲小顺子:“玲玲,怪不得我看他那么眼熟,原来他真是就住我家附近,小时候我们还一起玩过的呢!不过那个时候他胖乎乎的,我们都管他叫大胖哥,没想到现在竟然变的这么帅气了。唉呀呀,玲玲,他长的可真帅啊。”
“他多大了?”
“呵,他都二十三岁了,比我们大七岁呢,所以思想很成熟,才不像我们班上的男生那么幼稚,而且你看他的身材还那么棒。对了,他还说明天要带我去爬山咧!嘿嘿!”
桃儿太兴奋了,丝毫没有注意到玲玲反常的沉默。从那天起,虽然两个人也在一起看书学习,可是玲玲的小秘密就再也不肯和桃儿分享了。说是爱吧,到也谈不上,但是帅哥谁不喜欢?让玲玲沮丧的是,自己家里没有桃儿家里有钱,长的没有桃儿漂亮,折腾了半天,唯一一个看得上眼的帅哥也被桃儿抢走,凭什么自己处处都不如她?
而过早步入社会的小顺子最初并没有爱上单纯的桃儿。两个人都是思编者按也许,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吧,现实而又残酷,当你想要把握住某样东西,你就注定了要失去另外一样东西。文章的标题作者取的很有意思,情与魂。有几个人,活在自己的命运里,能够情魂兼有之呢?想迅速成长的年纪。七年,像是一道不可跨越的沟壑横在两人中间。桃儿第一次恋爱,她把在书上和电视上看到的,有关于爱情的所有美好,都加注在小顺子身上。在小城里生活着许许多多和小顺子年龄相仿,人生经历简单的男孩子,大都已经结婚成家。所以在小顺子的想法里,他也一样希望自己可以找到一个温柔贤惠的普通女子为自己生儿育女,共渡一生。桃儿太过美丽不说,而且还只是个对生活充满了幻想的孩子,自己根本不可能守候到桃儿长大的那一天再来爱她。
可是如果爱情可以人为控制的话,那大概就不是爱情了。相处越久,小顺子越发现,桃儿如一株不谙人事的花草,不张扬,散发着幽幽的香。她不懂化妆不懂香水,不知道怎么样穿衣服可以让自己更漂亮,甚至没喝过咖啡没去过录像厅游戏厅。她没见过世面的傻话连篇,常常把小顺子逗的笑个不停。她单纯,真诚,以及毫无保留的爱,都让小顺子感动。甚至也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了。
路边的杂草还带着点点的亮闪,桃儿就像小兔一样一跳一跳的跑过来,站在小顺子面前还在呼哧呼哧的大口喘气,拿了粉色的手提袋直接塞给小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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