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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河流的长度(第1页)

一条河流究竟有多长,天空有多深,心灵的宽度究竟有多宽,爱情是否可以拿生命去赌?情感易变。江河长流。我们总是对天长问,永远到底有多远?

我从一堆满怀梦想又无所事事的女孩子中脱离出来,那是因为我走进了一条长长的河流,我成了大河的情人。我淹没于城市的人流,我的眼眸中流淌着河流斑驳的色彩,你们一眼就可以认出我。对了,我叫林子。诗意的林子和悲剧的林子是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而我想要给你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林子的故事,这是一个无所谓叫你感动,对林子本身却是十分重要的事件的故事,我用了“事件”一词,你们可能猜出来了,我是指一种毁灭般的重塑和再造,一种类似于涅磐的东西。

因为,在这个人欲横流,物是人非,情感泯灭的年代,林子对二飒终于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她说:我,可以。可以爱你到永远。

a、选择一个寄身的所在,让自己像一蔸杂草一样活下来。

生命象一蔸卑微的草,绿的生机静在面上,而庞大的根系则像不安分守己的游魂在大地上奔跑。

多少年来,我就是这样一蔸貌似安静、实际上一点也不安分守己的草,提着自己的根须——脚,在一个城市和另一个城市之间晃来晃去,我似乎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有找到。

那一天,我从西安出差回来,开了手机找舍莉,心想把在旅途上的破事跟她讲一讲,比如说西安的旅游景点历史得让人透不过来气,还有餐饮业对游客不择手段的宰。当然,我更想跟舍莉谈一谈我在旅途上构思的那篇叫虞美人的小说,西安让我产生了让历史重现的欲望,它是那么强烈,我想写它个五、六万字,这样读者看起来不至于太累太不耐烦。其实舍莉并不懂小说,当然就无所谓跟她交换什么看法。可是我确实太想找一个人谈一谈了,找舍莉是最好的,因为她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陪我闲聊。我与舍莉之间的交情,仅限于需要的时候的相互倾听,还有彼此作为一种参照成为一面物质的镜子。我知道,舍莉对我的失败感的关心,远远大于对我们之间友谊的关心,我们之间彼此互相吹捧,而在骨子里,巴不得看见对方经常受挫。我是在跟舍莉交往了二十年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的,而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一直以为,我们的友谊纯洁得像一张无瑕的白纸,伟大到让世界上什么样的隔阂和敌视都可以自行消解。

电话通了,没人接。也许又被孔子约到哪个酒吧听爱情赞美诗去了。在酒吧,孔子会不顾所有惊诧的目光,精细的身体小豹子一样敏捷地跳上舞台,把他熬了一个通宵写给舍莉的情诗朗诵出来。舍莉旁若无人地咯咯大笑,然后拿温柔迷人的眼神对孔子放电。孔子最不能承受的就是舍莉的这种眼神,遭了电击的孔子会不管不顾地握住舍莉的小手,深情地望着那双女妖般的眼睛。他眼中看的,手中握的,是他爱情的理想和诗歌的源泉。但我知道,舍莉压根不爱诗人孔子,舍莉甚至不喜欢孔子的诗意和浪漫,她喜欢的是被人爱又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的那种成就感。我觉得上帝一定是这样关顾落魄诗人孔子的,他一定认为像孔子这样具备理想主义加浪漫精神的人,必须让他在寻求真理的路上绊上一个大跟头,因此配送一个舍莉这样的绊脚石给孔子以示鼓励。

街道上的局部路段在我的脚下一步一步走过,一抬头,看见朋友朱文正像条狗似地在大街上窜来窜去。他是我在鹌市的大街上嗅嗅鼻子就能够经常撞到的朋友。我对他点点头。一见是我,大约离我还有五米远的距离,他就杀猪般地叫了起来:林子,你没事吧?谁欺负了你,告诉我,你要他胳膊我绝不让他摆着双手自由自在地在你的眼前晃。

我翻了他一眼。继续走我的路。

我厌倦地看着街道,真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用纱布蒙起来。只有蒙住眼睛,我才可以重见与项羽南征北战的虞姬——那个光彩照人的虞美人,她已经不是在委婉动听的梨园经典里,而是在穿越历史的时空里,在寂静的现世夜空里与我交流。而每一次,我都无法自抑。在漫长的旅途中,这个远古的女子,从我意想不到的记忆中浮出水面,然后占据了我的旅程和睡眠。在西安,我从杨贵妃的华清池走过,我看到唐朝贵妃的遗物,想起的却是这个追随项羽一生、在史记中也仅有寥寥一笔、在四面楚歌中演绎了以死谢幕的绝色女子,我看见历史在记载男人的千秋功业的同时,也看见小女人在书页的背面,得到的是一条素绢和一抹出鞘的剑刃的惨绝。

我是一个生活在梦里的人,是写作选择了我。只有走在洒满阳光的大街上,我才不会在虚拟的世界中走得太远。这是一个可怕的过程。每当我从一个城市晃悠到另外一个城市时,我都会对一个城市的一成不变感到可怕。说实在的,整天窝在鹌市时,倒也不觉得鹌市有什么不好的,可是,每当我从另一个大城市回来,我对我生活其中近六个年头的鹌市,就有了真正的不满。一是街道的不卫生,二是人多,车多,市长似乎就是不肯建立交桥和高架通道,所以人天天在挤,车天天在堵,似乎鹌市的警察只有一个职能,那就是没完没了地疏导交通。最让人恶心的就是那条我们称作秦淮河的污水河道,一污千里,它就像这个城市的腋臭,使鹌市的肌体因此而日益腐烂。更令人作呕的是,我必须每天穿过横架在秦淮河上的一架铁索桥,去一个叫设计院的单位上班,我的工作就是整天呆在一个不惹人注目的设计室里,被编了程序似地装订在一堆设计图纸当中。即使不上班,因为想要做一顿自助的、简单的饭菜,也得穿过那座桥去买回来。捏着鼻子在那种臭气掀天中走路,人的神经几乎错乱,如果不想点事情真的很难受,比如说我会想到如果我是市长,我要做的最起码的工作,首先就是要给一个城市把衣服穿得得体一点。可惜我们设计院那些专家级的设计也大多没人采用,更不要说像我这样乳臭未干的小毛丫头的幼稚之作了,简直想都甭想!

我还是写我的小说吧,我对我妈的哥哥我的亲大舅说。大舅是我在鹌市唯一的亲人,因为当着城建局的党委书记,似乎就把世界上所有的工作看得像一堆狗屎。他可能认为是他安排了我的工作,所以就理所应当要把我的生活也安排到底。在他眼中,惟有城市规划设计独尊,似乎他的外甥女一旦手握钢笔写出小说来,那就只有堕落的份了;而手握绘图笔,却会画出惊世骇俗的设计精品。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想,我也不想知道。我就是迷恋码字,有一天东拼西凑买了台电脑,忽然就突发奇想开始了写作;而这样的生活,正是大舅所担忧和不齿的。大舅对大舅妈说:怕只怕这孩子会走咱海儿的路。

海儿是大表哥。十五岁写诗就在鹌市小有名气,却不愿听从父母的安排,自己跑到一家汽车制造公司的锻造厂当了一名锻造工人。当了工人的海儿给我热情洋溢地写信,说这就是火热的生活,等你毕业到这里来看看,诗神在流水线上,在一脉脉山峰一样流淌着汗水的劳动者的脊梁上。海儿的信写得很长、很优美,那些经典的句子像一枚枚炸弹,让我们寝室的大二女生彻夜难眠。我看到诗人海儿在冲压车间的冲床旁,诗句随着冲头下落砸出的巨大声响而诞生。我还看到海儿与他的几个诗友在铁道上游荡。厂区被铁轨一分为二,一条铁轨通向诗人的想象可以抵达的地方。每次都这样,他们已经喝的不少了,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在夜空下的铁轨上行走,他们谈诗,朗诵诗,有时候直到天亮。这天情况不同,有人提议,嗨,哥们,让我们来听听铁轨的心跳。倡导者说着率先扒光自己的衣服仰卧在铁轨上。大家仗着酒意说好好好,一行人都学着他的样子扒光了衣服仰卧在铁轨中间。这时候不知道怕与不怕,只知道如果一个人动摇了,从此就会被朋友们讥笑。在没有选择时的选择就是选择。海儿久久不敢睁开眼睛,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使他都有一点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的心在跳。火车没来,那熟悉的铿锵声却一直在耳边由远及近,由远及近,萦绕不散。诗人海儿这时睁开了眼睛,他睁开眼睛时,夜风正凉凉地划过他的皮肤,他看见天空的颜色是水洗过一样的蓝,几颗星星安静地闪亮着。正在这时,火车来了,火车的黑影像巨大的山脉一样压过来,海儿大吼了一声,那是一种惨烈而极致的声音,然而火车的嘶鸣盖过了他的声音,身躯和灵魂似乎都离他远去,生命是那么渺若虚无。火车开走了,海儿从铁轨上坐起来,他们都无声地坐起来。海儿忽然瘫倒在地,诗句像汗水从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里流淌出来:我用嘴唇与死神接吻冰凉的铁轨是我漂泊无根的灵魂。

海儿在一封信中将这个故事寄给我,他说,他后来迷恋上了铁轨,迷恋上了倾听铁轨心跳的声音,他在那种惨烈和极致的吼叫声中,体验到前所未有的空灵、透彻和快感。是不是那时候,诗人海儿就已经给自己暗示了什么。

那年春天,诗人海儿卧轨自杀。春天拒绝了他和他的诗歌。我在海儿最后寄来的一些信件中,看到诗人敏感而紧张的心灵一直挣扎着,那么执著地热爱春天,热爱着春天里空虚、寒冷的铁轨和铁轨旁寂寞的麦田与村庄,卑琐的现实对于他孤高的精神世界的逼迫日益加剧,诗人最后完全陷入到幻觉之中。他用嘴唇与死神接吻,他的一缕诗魂沿着冰冷的铁轨漂向远方。海儿哥是我的启蒙老师,他应该为我继承了他的衣钵而欣慰。愿他的灵魂安息。

就在海儿哥自杀的那年,我刚刚大学毕业,原本是要回老家当一名教师的,却被整天泪水洗面的大舅和大舅妈安排到鹌市设计院上了班。

鹌市成了我永远的异乡。我成了一棵寻找土壤的杂草。城市被高楼包围,土地越来越少,土壤普遍呈碱性。我在设计图里曾找到过灵感,但它只是火花一闪。我无法摆脱一种想写和想说的欲望,无法摆脱宿命的一种生存状态。我靠设计员的职业让自己活下来,我知道我继续着表哥海儿的梦,因为写作给我呼吸给我快乐。

这时候,朱文已走近了我。朱文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大头链子鱼似的胖脸上挂着一副漫不经心的微笑,上身是看不清楚颜色的体恤,下身永远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我见他破了边的裤兜沿上别着一张正而八经的请贴,就奇怪起来,咦,你这老哥平时就爱跟几个文人喝点地摊酒,难道今天还有正经场不成?朱文诡秘地一笑,说了你也想不到,金童玉女今天请我们喝喜酒。

不会吧。他俩分头跟谁不成,非得你捆着我,我捆着你,找罪受啊!

他们贱呐,林子,你说像我们多好,单身贵族,爱啥是啥,多好,贱呐!

这时,我包里的手机响了,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一听就是准新郎金波乐得晕了头的声音:嗨,林子,你不会是失踪了吧?手机老是关机。晚上到双飞燕喝酒!

完蛋,今天手机一开就来事了。

b、双飞燕是个灯红酒绿的地方,我们在这里邂逅相遇。

无论我怎样犯踌躇,双飞燕还是要去的。

我对双飞燕倒是没什么抵触情绪。双飞燕坐落在鹌市最繁华的路段,在我的眼中它几乎就是灯红酒绿的代名词。当然现在叫它双飞燕已经不是很恰当了,双飞燕的老板大燕和小燕两姐妹,其中一个已经离鹌市而去,目前就妹妹小燕打理着酒店,双飞燕已经成了名符其实的单飞燕了。

双飞燕的两姐妹在鹌市是很有名气的。她们的传奇经历曾经是鹌市人饭后茶余的一种消遣和调味品,但我想,那仅仅是因为无聊的人们,对无聊的生活找不到兴奋点而凭借丰富的想象丰满起来的无数世俗故事中的一个罢了。有人说她们在南方靠卖皮肉赚钱,然后回到家乡改娼为良的,要不然小小年纪哪来的那么多的钱?另外细皮嫩肉的哪来的手段赚钱?改娼为良的提法是鹌市男公民对女公民这样描述的,而女公民们在赞同这种看法的同时,还是有些忿忿然,你想想,家里男公民一边用鄙夷的口气批驳着娼和娼的改良,一边又乐此不疲地把辛辛苦苦赚的一点血汗钱掷于酒色之中,不能不叫女公民对即便改良的娼也心存戒备,警惕、仇恨和恐惧像无处不在的蛛网让她们忧愁和焦虑。后来双飞燕发生了姐姐抢妹妹男朋友的事情,这使鹌市女公民们对娼的本质有了更切肤的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她们不约而同扎好篱笆高打墙,一副严防死守的样子。

我是因为帮电视台一个哥们作节目而结识了两姐妹中的妹妹谭小燕的。那时妹妹谭小燕已经从痛苦的煎熬中解脱出来。当时,采访已经结束,在一间ktv包房里,我们一边听王菲和那英演唱那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合作的一首相约一九九八,一边在摇曳、黯淡的灯火中漫不经心扯着一些闲话。后来,谭小燕说,来点干红吧,我说好呀,于是我们举杯共饮。我们是在喝完第五杯干红之后开始了女人之间的敏感话题的。它本身不是我那天要采访的题目,身为女人的谭小燕显然对我这个同性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任,看得出来这种信任不是出自经验,而是基于一种彼此之间的瞬间把握。它使我对感性的女人同时又是闯荡商海的强者谭小燕多了一份了解。

小燕说,外面传说的都是真的,它确实在我们姐妹之间发生了。当时我真的很痛苦。后来我想,我与雷昕的分手是一种必然,它迟早就要发生。但我没有想到中间会出现我的姐姐。那是我的亲姐姐呀。我们从小也曾为一件漂亮的玩具红过脸,那时侯父母因为我最小,有时候就给予的多一些,比如吃的和玩的,姐姐会趁大人不备,夺走我手中的爱物,但我们从来没有为男人的事情翻过脸啊。

后来他们一道去南方了。小燕说,在哈姆雷特式的是生是死的反复追问中我生我死我死我复生,然后像一只飞蛾,破蛹而出。

那后来呢?我问。

再后来,雷昕与姐姐分手了。小燕平静地说。

怎么会这样我自言自语。

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分手的,雷昕一次回鹌市看我,我请他喝杜松子酒。过去,我们是因为一瓶杜松子酒认识的,然后,相爱了五年又分手。我想他很明白我为什么请他喝杜松子酒。我们一杯接一杯喝着,一句话也没说,我想我的话都在酒里了,我知道我不再身陷他们的情感旋涡里了,他也无言以对。临走,他只告诉我一句话,你姐出国了。

大燕在国外曾给我写过一封信,只有一封,她在信里说,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赎罪。赎罪?我冷笑了一声。她还说,她一生唯一做的一件畜牲不如的事情就是抢走了亲生妹妹的男朋友,她要用一生的放逐为代价,求得我的宽恕。

来,再干一杯。小燕举起了酒杯。

其实已经无所谓怨恨和宽恕了。小燕说。一柱光打在小燕的脸上,那是一张冷艳、娇媚的脸,因为有了这些痛苦的人生经验,使得这张脸多了一种遮掩不住的风尘感。感情,有时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更多的时候,它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小燕说着,就醉倒了。

后来回到家中,我一直在想小燕被我送回家时自言自语的一段话,小燕问,林子,你是作家,告诉我,为什么感情那么易变和不堪一击?为什么它一旦被打碎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弥合?

我无言以对。

我回家简单地冲了一个澡就去了双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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